欢迎您来到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!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佛经 > 金刚般若波罗蜜经

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释义摘录六

发布时间:2020-10-14 16:57:29 来源: 据网络整理

  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释义摘录——憨山大师《金刚决疑》

  【须菩提,菩萨但应如所教住。】

  【解】此结示安心之法也。前问心不能安住,故须降伏。世尊教以降伏之方,只是以观无我为主。无我则无人,人我两忘,则自心寂灭。自心寂灭,则一切众生皆寂灭矣。众生既寂,则佛不必求。此则驰求心息,取舍情忘,内外皆空,一心不动。是则名为安心之法,故结云如。

  【疑】前以布施作福,下化众生,只为上求佛果。今既众生相空,三轮体寂,是则因为虚设矣。无相之因,何以上求有相之果乎?况现见如来身相宛然,不是无相之因可得。此以相见如来也。故佛破云。

  【"须菩提!于意云何?可以身相见如来不?" "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何以故?如来所说身相,即非身相。" 佛告须菩提:"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,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"】

  【解】此直指无相妙行也。空生由闻无相之因,遂疑此因,不能求有相之佛果。是以相见如来也。此乃著佛应化之相,未见法身真体。世尊征破见相。空生领旨。故佛直告不可以相见如来。以如来所说之身,即法身也。故云非身。然法身亦非有相,即于诸法相上,见其非相,即见如来矣。不是如来法身,舍诸法之外,别有一相状也。此则无相之因,契无相之果。明矣。

责任编辑:张晶

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
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” 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(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);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,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,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,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“来源: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”。违反前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)” 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。
3、凡本网转载的作品的作品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,如果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 网站联系电话:18295883983邮箱:wtsysj@163.com

版权所有:五台山云数据旅游网中心|备案信息:晋ICP备2021002811号-1 |咨询电话:18703506666 18295883981

Copyright ©2010-2020 五台山云数据网 www.chinawutaishan.cn, All Rights R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