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台山旅游网10月15日消息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,持续推进“一盔一带”安全行动,使广大驾驶员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驾驶习惯,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“电子警察”对驾车时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,现将开车不系安全带车辆曝光如下,请大家规范驾驶,安全行车。
2022年10月8日8时49分,晋A396C*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国道337线497公里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2年10月8日9时18分,晋HFS09*轻型货车行驶至国道239线743公里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2年10月8日15时19分,晋HLU91*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台豆线27公里900米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2年10月9日6时27分,晋H1H36*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国道337线497公里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2年10月11日22时56分,晋HHA52*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337线497公里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2022年10月12日18时25分,晋K6060*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国道337线497公里处,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、《山西省实施办法》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,分别给予罚款50元、记1分的行政处罚。
交警提示:安全带之所以叫“生命带”,是因为它起着约束移位和化解缓冲作用,一旦发生事故,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向前冲撞、甩出车外,从而减轻受伤的程度。
责任编辑:杨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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